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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無召集人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效力為何?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人資格係法律所明定,非由任意住戶或個別成員得自行召開。無合法召集權人所召集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其所為之決議自始不生效力,不得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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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無召集權人所召集而召開之會議,如何救濟?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若由無召集權人召開,其決議即屬無效,當事人得依法提起確認決議不存在之訴救濟,不需另提撤銷訴訟;然為維社區正常運作,應依第25條規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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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新建成之公寓大廈應由誰來成立管理委員會或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問題摘要: 新建成公寓大廈應由起造人擔任初期管理責任之承擔者,在達成區分所有權人過半門檻後,負有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法定義務,並須促成管理委員會之成立或推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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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什麼?有什麼權限?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乃公寓大廈管理制度下核心組織,負責統合各區分所有權人之集體意志,決定與專有與共用部分管理、修繕、財務、重建與住戶行為規範相關之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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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如何運作?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係公寓大廈運作之中樞,其召開程序、表決門檻與決議效力均有明確法定規範,對社區管理與權益保障具關鍵作用。區分所有權人應積極參與,善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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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委員任期為何?有連任限制嗎?
問題摘要: 管理委員會之委員任期原則為一至二年,主任委員、財務及監察委員與管理負責人皆受「連任一次」之限制,法定以防止少數人長期掌握社區治理權限,其餘一般管理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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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社區管委會可運用經費多少?區權人會議、規約如何決議、規定?
問題摘要: 管委會雖具備公寓大廈日常管理及支出執行之權限,但其所有經費動支均應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授權範圍內為限,若逾越應報請會議審議追認,尤其對涉及重大經費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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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社區管委會於實務上運作為何?
問題摘要: 區權人會議及管委會分別為公寓大廈組織之意思機關及管理機關,因此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定有諸多之規定來規範會議之召集、決議、通知及報告、權責等事項,以利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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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社區管理委員會是否有權利能力?可以簽立契約嗎?
問題摘要: 社區管理委員會本質上並不具備法律上的權利能力,其對外行為若係基於執行區分所有權人之會議決議、或法定職責事項,則得視為代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為,其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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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管委會,管到哪?
問題摘要: 管委會「管」的範圍並非無邊無際,其應依法律規定與區分所有權人授權行事,於依法定之十三項職務內積極管理社區公共事務,並對於疏忽或不當作為之後果負起相應責...